把「做自己」放錯位置,只會把事情搞砸
「做自己」對你而言,是自由還是任性?
20歲時的我,認為「做自己」是一種至高無上的生活態度,
沒人可以要求我做那些「不像我的事」;
30歲時的我,則理解「做自己」意味着我有能力改變,朝著最好的自己邁進。
改變就不是自己了嗎?
小木非常熱愛寫作,畢業後如願成為雜誌社的編輯。
有一次,她傳來一篇新文章的連結,問我讀後感。
我發現她的文筆與以往不同,雖然整體風格變了,
但文章讀起來更流暢,淺顯易懂,圖文搭配也很協調。
後來,她傳了一張在牆角痛哭的貼圖過來。
「總編改了我的稿!」小木滿臉抱怨,
「被這麼一改,文章看起來完全不像我寫的,圖片也不是我選的。」
看了她的原稿後,我明白了原因。
小木習慣用第一人稱寫作,常在文章中出現「我覺得」,
總編要求她去掉主觀表達,改用更客觀的語氣來配合主題。
對小木來說,這種風格的轉變讓她感到陌生,似乎改變風格就失去了自己。
「文章表達了你想傳達的理念嗎?」我問。
「有啊,但不是用我想要的方式,我覺得那不再是我。」
為什麼改變文字風格,就不能是自己了?
我記得大學時修過一門「公眾演說」課程。
講師是一位很有舞台魅力的業師,他的課堂總能吸引大家專注聆聽。
當然,這也是因為他經常突然點名學生上台發表意見,
並在之後給出非常直接的評語,所以大家都繃緊神經。
有次,張同學被“欽點”上台。
講師誇獎他的口條清晰,推薦他代表系上參加年度演講比賽,
但建議他在音調和音量的表現上再做一些調整。
幾次練習後,張同學雖然達到了講師的要求,卻表示不願繼續參賽。
「為什麼呢?」我問。
「如果我因為比賽而改變說話的方式,那我就不再是我了。」張同學說。
為什麼調整音調就不算「做自己」了呢?
其實沒人在意你是否「做自己」
我並不是說不要「做自己」。「做自己」很重要,
也沒必要為了迎合別人而迷失自我。但當「做自己」成了掛在嘴邊的口號,
有時候它反而成了一個盾牌,讓那些不願改變的人躲在其後,
固執地抗拒改變,認為唯有堅持「這樣的我,才是真正的我」。
15歲的你和35歲的你,對事情的看法是不是不同了?
這些不同來自於你成長的過程。
改變並不會讓你失去「做自己」,反而是讓你成為更好的自己。
我們的「自我」往往是由別人的眼光、某些標籤或心理測驗的結果所定義的。
難道我們只是某種固定類型的人嗎?
更多時候,我們的想法限制了自己,認為自己只能如此,無法突破。
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需要在「做自己」和適應環境之間找到平衡,
特別是在團隊合作時。不需要把「自己」無限放大,忽略了共同的目標。
試著讓最終目標優先於個人,我們應該專注於如何達成這些目標,
而不是執著於展現個人的風格。
回到之前的例子:
小木習慣用自己的角度寫作,這本身並沒有錯,
但在雜誌工作中,更需要考慮到讀者的需求和雜誌的整體風格。
她或許認為改變風格後就不再是自己,但這些調整讓文章更貼近讀者,
也更符合雜誌的期望。
這或許不是過往那個熟悉的小木,但這樣的改變並不代表失去自我。
至於張同學,上台演講時,如何將訊息有效地傳達給觀眾同樣重要。
適當的音調和停頓能加強觀眾的理解。
即便是對自我風格的微調,也能讓自己在演講中更進步、更完整。
阿德勒這位心理學家,被譽為「自我啟發之父」,他說過:
「這世上沒有個性火爆的人,只有常常使用憤怒這種情感的人。
你不必徹底改變自己的性格,只要改變自己使用情感的方式就行了。」
或許你會問:難道我們要改變自己來迎合別人嗎?
不是的。我們只是在做角色適合的事,不必扮演別人期待的模樣。
把「做自己」放錯位置,只會把事情搞砸
奧黛莉·赫本被譽為經典的女性代表。
在《第凡內早餐》《羅馬假期》和《窈窕淑女》裡,
她展現了開朗、俏皮的一面,但私底下的她是個內向的人。
她喜歡與自己獨處,帶著狗散步,看看花草,或是待在家裡,
這些都是她認為最幸福的時刻。
赫本在訪問中說過,那些角色和她的真實個性完全相反,
但作為演員,她必須努力揣摩並演好角色。這就是她所扮演的角色的要求。
如果當時的赫本堅持「做自己」,拒絕那些角色,你認為她的選擇會更好嗎?不見得吧?
我們是群居動物,無法孤立地生活。
與人互動時,我們都有角色要扮演。
這些角色並不一定就是我們的全部,而是讓我們在群體中運作順利的一部分。
寫在最後,
今天,不妨問問自己:
你期待的自己,是個什麼樣的人?
現在的你,符合你對自己的期待嗎?
「做自己」不是口號,而是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。
發掘專長,接受不足,並以更好的方式展現自己。
祝好,
Cerys